|
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我局依照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要求组织验收检查,以下企业符合《海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》的内容,现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 监督电话:62217999 通讯地址:万宁市原政府办公楼一楼 公示期限:2008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企业名称 | 地址 | 企业 负责人 | 质量 负责人 | 现场检查时间 | 万宁丽可医疗器械经营店 | 万宁市人民东路文化商业广场4楼 | 金萍 | 陈锋 | 2008年12月2日 | 万宁市康明眼镜店 | 万城镇文明中街 | 余保卫 | 叶仙凤 | 2008年12月3日 |
|